關于“香港DHL不接受寄運電子煙及與電子煙相關
關于“香港DHL不接受寄運電子煙及與電子煙相關配件”通知
接服務商通知,即日起,所有經由我司香港DHL渠道發出的貨件,禁止寄運所有類型的電子煙(無論是否含有尼古丁)及與電子煙相關產品配件。
如被查貨(無論是我司,代理以及目的地海關)我司將按票收取風險保證金,并保留法律追訴權,因此產生所有費用和后果將由發件人承擔。請發件人
在寄貨前,確保百分百查驗,切勿沖貨!
感謝大家的配合!
由此帶來不便,敬請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