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海運新規,8月1日實施。
印度財政部、稅務部和海關委員會 (CBIC)已確認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規定將于2019年8月1日起生效。印度稅務部門和海關通過2018/第88號新規即《2018年海運貨物艙單和轉運條例》,新條例規定,進口貨物運抵印度港口和出口貨物運出印度港口的要求發生變化。船公司已發布通知,如不按照新規提供信息,可能會發生無法裝卸柜或者產生罰金等嚴重后果,且費用由托運人承擔!那印度海運貨物艙單及轉運新規將在10多天后執行,生效在即,請貨代貨主注意!
以下是新規定的關鍵要求:客戶需要按照提單補料時間截止前(SI cut off time)必須提供準確的裝運詳情,以符合新規定。
海運抵達艙單(Sea Arrival Manifest ”SAM”)––適用于所有進入印度的集裝箱:
海運抵達艙單(SAM)必須在船舶離開最后一個外國停靠港之前向印度海關提交。例如:亞洲/印度次大陸/中東航線(GALEX)西行航線,巴生港就是最后一個外國停靠港。
所有在印度港口作為當地進口卸貨或中轉卸貨或保留在船上的集裝箱。
強制性提供6–8位海關編碼(HS CODE)。
強制性提供進口商的進口和出口代碼(IEC)和進口商消費稅的身份證號碼(GSTIN)
強制性提供通知方(印度具名實體)的永久賬戶號碼(PAN)
海運出境貨物艙單(Sea Departure Manifest ”SDM”)––適用于所有出口印度的集裝箱
強制性出境貨物艙單規定,船舶在印度裝貨港開航前,必須向海關提交出境貨物艙單。
適用于所有在印度港口裝載的集裝箱。
船公司阿聯酋航運已發布通知,通知詳情如下:
貨物到達目的地后,除了按上述要求提供艙單信息外,貨代貨主還要注意:如果因為進口商不付款不提貨,或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是被允許的。另一方面,印度海關只允許30天堆放。若進口商不申請延期,貨物將被拍賣或棄貨。
延伸閱讀:
8月1日起出口至印度各港口的貨物, 必須提供貨值數據
印度海關新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出口至印度各港口的貨物, 必須提供貨值數據,具體數據請按發票金額填寫。若無貨值數據,將影響貨物在印度的進口清關事宜。
目前船公司(ONE)已發布公告,在此提醒貨代、貨主出口印度一定要注意!以免無法清關導致貨物延遲、被拍賣的風險!